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積極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應并盡并、能并早并有關工作的通知。各電網企業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電力有序供應前提下,按照“應并盡并、能并早并”原則,對具備并網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時并網,允許分批并網,不得將全容量建成作為新能源項目并網必要條件。
《通知》還明確,各單位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加大配套接網工程建設,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做好充分銜接,力爭同步建成投運。同時,科學組織力量,優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確保安全生產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各項工作,為能源電力供應保障發揮積極作用。
《通知》還明確,各單位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加大配套接網工程建設,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做好充分銜接,力爭同步建成投運。同時,科學組織力量,優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確保安全生產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各項工作,為能源電力供應保障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