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了各省推進進度和電力市場框架和制度安排。
在確保有利于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前提下,有序實現電力現貨市場全覆蓋。2023年底,全國大部分省份/地區具備電力現貨試運行條件,“新能源+儲能”進入現貨市場!
文件針對不同的電力交易市場給出了各自的結算時間:
文件還提出鼓勵新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分時價格信號,推動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在削峰填谷、優化電能質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探索‘新能源+儲能’等新方式。
加強現貨交易與輔助服務銜接。加強現貨與輔助服務有序協調,在交易時序、市場準入等方面做好銜接?,F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調頻輔助服務費用可向用戶側疏導,其他輔助服務品種按照“成熟一個、疏導一個”原則確定疏導時機及方式,具體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另行確定。做好省間、省內現貨市場與區域輔助服務市場的銜接融合,提升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效率。
探索建立容量補償機制。推動開展各類可靠性電源成本回收測算工作,煤電等可靠性電源年平均利用小時數較低的地區可結合測算情況,盡快明確建立容量補償機制時間節點計劃和方案,探索實現可靠性電源容量價值的合理補償。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