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發布《關于促進貴陽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意見》,貴陽市補助標準按照貴州省升級補助標準的100%進行跟進補助,國家、省、市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貴陽市補助資金按屬地原則(車輛注冊地)由市和所在區(市、縣)財政按各50%的比例承擔。
對于完成充電設施建設任務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度10%的比例給予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獎勵。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中,外地品牌數量不低于30%。
對于完成充電設施建設任務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度10%的比例給予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獎勵。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中,外地品牌數量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