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民黃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到市區(qū)文化公園遛彎時,在西門停車場經常能看到有非電動汽車停在有充電樁的車位上。“今天早上7點半的時候,8個充電樁車位上停著7輛非電動汽車,只有一個車位上停的是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現在還不普及,充電樁數量也十分有限,這樣的行為,給電動汽車車主帶來了很大不便!”黃先生說。
黃先生還表示,公園西門停車場內有國家電網的充電站,為的就是方便廣大電動汽車車主,文化公園管理處也在充電站放置了提醒牌,上面寫著:“非充電車輛禁止在有充電樁的車位停放,正常停車要自覺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把車停放在專用停車位。”
“公園停車場屬于公共場所,需要所有市民共同維護良好的秩序,不要方便了自己,損害了他人的利益。”黃先生希望通過本報呼吁,廣大非電動車主能提高素質,不要隨意占用有充電樁的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