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方獲悉,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社會公用充電設施的運營管理,為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充電服務,將出臺《2018-2019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暫行辦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對社會公用充電站的運營情況分別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對全年維護良好的充電站,每站每年最高可獎勵20萬元。

■ 怎么考核、怎么獎勵
一、日常考核獎勵
每三個月對公用充電站的平均充電收費標準、利用率等經營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引導企業通過優化收費標準、創新運營模式等方式提質增效,并對考核評價最好的A級充電站給予每度電0.2元的獎勵,獎勵上限為1500度/千瓦·年。
二、年度考核獎勵
在考核年度內對公用充電站的安全生產、維護管理、互聯互通等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引導企業加強運維管理和穩定服務能力,鼓勵社會公用充電設施發揮“持槍站崗”作用,并對考核評價最好的A級充電站給予106元/千瓦·年的獎勵,獎勵上限為20萬元/站·年。
充電困難,一直困擾著電動車車主,如今北京率先出臺了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細則,將激勵充電運營商,及時的維護和完善自己的充電設施。將對充電困難的問題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