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發布了《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計劃(2017—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將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新能源車輛推廣力度,今年9月底前將實現100%公交純電動化,并將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納入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計劃》要求,2017年6月底前,依法禁止輕型柴油貨車和小型柴油客車新注冊登記及轉入,并于2017年起,逐步實施異地牌照柴油車限行政策,除劃定的疏港、過境通道及高速路外,異地牌照柴油車在一定時段內禁止進入深圳市市政道路行駛。取而代之的是全面推動電動、天然氣等新能源車。
《計劃》還要求,全市公交特許經營企業新增、更新公交大巴必須使用純電動車輛,2017年9月底前實現100%公交純電動化。新增、更新出租車全部使用純電動車輛,到2020年底,出租車純電動化率達到100%。
2017年6月底前,制定客運、物流車輛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政策,替代柴油客、貨車。
2020年底前,力爭全市輕型貨車使用電動車比例達到30%以上,重型貨車使用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20%以上,大型客車使用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30%以上。
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納入計劃
根據《計劃》要求,餐飲油煙也是大氣污染整治的重要內容。2017年7月起,全面提高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控制標準,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含單位自辦食堂)全部安裝油煙處理設施,確保油煙排放符合特區技術規范要求。六個基準灶頭及以上餐飲項目應安裝油煙排放在線自動監控設施。
《計劃》強調,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對油煙處理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排放監測,并向環境保護部門報送監測結果。
此外,2017年起,新建房地產項目(含保障性住房)須配套建設家庭油煙排放專用煙道。2017年3月底前,編制完成家庭油煙機排放控制特區技術規范。
按照目標,到2020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8%,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內,年灰霾天數控制在40天以內
同時出臺的污染防治措施還有:
推進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落實船舶排放控制區污染防治政策,治理內河、江海直達、港作船舶污染,提高岸電使用率,推廣使用電動和天然氣動力非道路移動機械。
全面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治理
推廣使用電動和天然氣動力非道路移動機械、提高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整治超標非道路移動機械、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建立施工機械管理制度。
加大揮發性有機物(VOC)治理力度
禁止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的監測和監管,制定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限值特區技術規范,禁止銷售、使用超過限值要求的產品,限制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參與招標采購,控制車用汽油儲存、運輸過程的有機廢氣泄漏,強化工業大氣污染源環境監管。
提高電廠、鍋爐污染防治標準
提升電廠污染控制水平、實施鍋爐清潔能源替代、推廣高效能源利用設施。
揚塵污染防治重點措施
源頭防治建設工程揚塵污染,全面整治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余泥渣土受納場揚塵污染,全面整治拆除工程揚塵污染,防治道路揚塵污染,全面推廣應用全封閉泥頭車,裸露地面揚塵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