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記者從浙江省發改委獲悉,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發改委等7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浙江省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意見(2020—2022年)》,旨在增強汽車消費市場活力,暢通資源循環利用。
該意見包括加快老舊高排放車輛淘汰更新、釋放城鄉汽車消費潛力、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規范二手車流通與擴大出口、優化汽車消費發展環境等5個方面。
在加快老舊高排放車輛淘汰更新方面,意見提出,加強老舊汽車強制報廢管理,加快公共服務領域老舊車輛淘汰,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活動,完善報廢車輛回收處理體系。組織開展老舊汽車使用年限、安全、排放等檢查,確保應報廢的車輛及時報廢。到2021年底前,全省累計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30%以上,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每輛車省財政給予1萬元補助。到2020年和2022年底前,環衛、郵政快遞等領域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淘汰率分別達25%以上和50%以上;到2022年底前,道路客運等領域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的淘汰率達20%以上。積極引導消費者對未達到強制報廢要求的老舊高排放車輛提前報廢更新,鼓勵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研制公共領域用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并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健全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管理制度,提高報廢機動車的回收和拆解再利用水平。
在釋放城鄉汽車消費潛力方面,意見指出,鼓勵放寬汽車限購措施,積極推動農村車輛消費升級,支持汽車企業提高產銷率。鼓勵杭州市繼續增加小客車車牌投放指標,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萬個指標的情況下,2020年繼續保持等量投放指標,研究逐步放寬小客車限購政策。鼓勵各地研究“汽車下鄉”補助政策,組織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引導農村居民將報廢三輪汽車補助用于購買汽車。鼓勵各地結合老舊車輛淘汰報廢更新,研究制定汽車消費促進政策,提高汽車產銷率,增強我省汽車市場競爭能力。
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方面,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公共領域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完善新能源充電設施配套,降低新能源汽車運行成本。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公交、環衛、郵政快遞、機場領域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公交車輛除應急保障車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布局充電設施、加氫站等,將新建充電設施、加氫站等的用地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推動具備條件的地區使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充電站、加氫站及綜合供能服務站。加強充電設施、加氫站等選址的科學規劃,加快推動公交和環衛場站、物流樞紐的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各地對新能源汽車的購置補貼資金轉向加大對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的補助,提高充電樁的使用效率。
在規范二手車流通與擴大出口方面,意見提出,促進二手車流通,鼓勵拓展二手車出口市場。積極拓展省外可遷入地區的市場,促進二手車加快流通。合理布局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強化二手車交易市場制度化管理,推進二手車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二手車聯網核查制度,規范二手車交易流程,提高二手車交易市場交易登記便利性。積極推動客車、貨車等營運二手車出口。
在優化汽車消費發展環境方面,意見強調,規范汽車消費市場秩序,鼓勵發展汽車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汽車消費市場氛圍。加大汽車消費市場監管力度,實現汽車消費部門監管數據共享,完善汽車銷售企業征信體系建設,建立“黑名單”制度,形成便捷的汽車質量問題追溯體系,健全質量責任追究機制。鼓勵汽車銷售龍頭企業發展線上線下新業態、新模式;鼓勵汽車零部件銷售龍頭企業建設面向后服務市場的零部件售后服務網絡;鼓勵汽車出行服務平臺型企業構建“共享出行”“電池租賃”等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出行服務體系。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進一步推動汽車消費更新升級。簡化購車登記、汽車更新等辦事程序,推廣汽車消費網上申辦業務登記,實現機動車登記服務“一站式”辦理,提升汽車消費服務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