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寧德市工信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產業招商及發展工作,近日,寧德市政府出臺了《寧德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六條措施》(以下簡稱《六條措施》)。
《六條措施》從支持企業入駐園區、加大設備投資補助、降低生產用電成本、鼓勵企業投產增效、扶持企業技術創新、提高人才保障水平等六個方面,制定了相應優惠政策。
一、支持企業入駐園區。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業鏈項目入駐寧德市各縣(市、區)工業園區。一級(核心)制造型產業鏈項目以租賃標準廠房方式入駐三嶼工業園區,入駐5年內可減免標準廠房基礎租金50%。鼓勵一、二、三級產業鏈項目布局各縣(市、區)工業園區,對投資額達到所在縣(市、區)供地條件的產業鏈項目給予供地支持,其土地出讓底價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同時不低于土地評估價;對投資額低于所在縣(市、區)供地條件的產業鏈項目,推薦以租賃標準廠房方式入駐,支持力度最高可參照三嶼工業園區相關標準給予適當減免。
二、加大設備投資補助。新建項目生產設備投資額達500萬元以上的,在項目建成投產后,由受益財政按生產設備購置金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不含稅)的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限額500萬元。
三、降低生產用電成本。支持產業鏈企業參與售電側改革試點,爭取開展電力直接交易。
四、鼓勵企業投產增效。產業鏈企業在本措施有效期內投產的,自企業投產年度起,連續5年由受益財政按照企業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40%予以獎勵。
五、扶持企業技術創新。對新獲評“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質量獎”的產業鏈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中國馳名商標”、新獲評“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提高人才保障水平。當地組織部門認定人才的適齡子女就讀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由企業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寧德市新能源汽車產業招商工作專班負責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企業的認定工作。同一獎勵或補助遵循就高、從優、不重復享受原則。對于符合寧德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項目,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