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提出,鋰離子電池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節能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規劃及布局要求,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等要求,滿足‘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
針對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最新的規范條件明確了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工藝技術和質量管理、產品性能、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
企業需按照要求向工信部申請公告、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復核,同時工信部將動態管理公告名單。
附件:公開征求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