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工信部對“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進行了公示(下稱“補貼公示”),此次補貼公示顯示,2016年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數為94072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64.15億元,專家組核定的推廣數為85094輛,應清算補助資金58.6億元。

針對此次補貼公示,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新能源汽車創業投資子基金合伙人兼總裁方建華向記者做了深度解讀。方建華認為,此次補貼公示整體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是政府層面在新能源汽車的補貼申報的監管上整體趨嚴。從此次公示情況來看,已經嚴格按照此前發布的新的補貼調整政策進行考核,而且相比之前的審核明顯更為嚴格。
其次是在組織機構上也進行了調整。前幾年補貼審核一直是由科技部主導組織專家進行審核,今年開始變為工信部牽頭,通過委托通信清算中心和專家進行審核。方建華指出,從科技部到工信部的轉變,說明國內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已經從示范推廣階段進入到市場化應用階段。
對于此次車企申報存在的主要問題,方建華認為主要集中在兩點,一個是車企申報的車型與推廣目錄公告中車型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參數不一致。這個在此前幾年的審核中也出現過,主要是由于車企在申報的時候粗心或者不注意所致。這種情況,只要實際車輛產品及其配套的零部件參數與公告一致,審核部門應該允許企業修正申報材料的。
第二個問題就是對于“除作業車外,非個人用戶購車需達到三萬公里”的要求存在理解偏差。一些車企把不符合條件的車型也參與到此次申報中。
事實上,去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超50萬,但此次申報和審核車輛還不到10萬輛,對此,方建華分析認為,主要原因是非個人用戶三萬公里的要求為今年政策新加進去的,導致車企明顯有些措手不及:一是很多新能源車都是在去年下半年生產和銷售的,二是去年市場主要方向還是公共領域以及集團購買或者租賃運營等,因此很多并未達到三萬公里的要求,直接限制了其補貼申報。
無法忽視的一個事實是,非個人用戶三萬公里的要求下,大部分車輛無法達到補貼要求,這直接給車企的資金鏈帶來很大的壓力,進而影響了整個產業鏈上下游資金的成本。
補貼政策應該充分考慮車企的生存現狀,大部分車企新能源汽車業務目前面臨的資金壓力非常嚴峻,方建華建議,國家政策扶持要充分聽取具體企業的心聲,要真正達到推動產業發展的作用,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個別企業的謀補或者說投機行為而影響整個政策戰略方向。
“去年新能源汽車補貼財政預算有幾百億,此次審核的只有不到60億,大部分補貼預算到現在還都在國庫上趴著,資金周轉率明顯偏低,這意味著財政作用無法得到有效發揮,有諄于政府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扶持的初心。”
方建華認為,從推動產業發展的角度看,應更為充分的發揮補貼的財政作用,但現在補貼后置之后,會讓新能源汽車產業內企業的預期大大降低,最終導致的結果可能是補貼對于產業的推動作用大打折扣。
方建華,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新能源汽車創業投資子基金執行事務合伙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家組成員,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成員。
來源:高工鋰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