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金龍汽車發布關于收到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款的公告,公告稱據國家財政部《關于下達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2016年新能源汽車第一批 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財建[2017]384 號)等相關規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 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和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別收到廈門市財政局轉支付的2016年新能源汽車第一批推廣補貼款6,542萬元、6,330萬元。
上述款項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3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上述12,872萬元的推廣補貼款項將直接沖減已銷售新能源客車形成的應收賬款,對公司現金流產生積極的影響。